楚雄州加快楚姚高速建设!适时启动元谋、牟定、南华高速公路前期工作!
| 招商动态 |2016-10-21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云发〔2016〕19号),为进一步加快楚雄州高速公路建设步伐,形成内畅外通的路网结构,为楚雄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云发〔2016〕19号文件精神,抢抓“五网”建设大机遇,建设东西南北大通道,构建滇中高速大环线,实现县县通高和州域高速互联互通,将楚雄打造成为承东启西、贯穿南北、出滇入川的交通枢纽,为楚雄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十三五”目标。建设高速公路8项500公里,计划完成投资800亿元,其中建设地方高速公路224公里,计划完成投资340亿元,全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0公里以上,力争到2019年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2020年实现州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基本成网,制约楚雄跨越式发展的交通瓶颈得到有效破解,支撑楚雄跨越式发展的承载能力显著增强。
(二)中长期目标。力争到2030年,进一步补充完善路网,适当增加联络线,着力打通州内骨架路网的“断头路”“瓶颈路”,实现高速公路全面成网,形成内畅外通的路网结构,全州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000公里以上。
三、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实施高速公路项目8项。其中,按照路网属性,国家高速公路3项267公里,地方高速公路5项224公里。
(一)积极配合省加快建设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的G56昆楚大高速公路扩容改造项目(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楚雄广通至大理)和滇中城市经济圈高速公路环线G8012弥勒至楚雄高速公路项目。
(二)加快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1.滇中城市经济圈高速公路环线项目。续建武定至易门、武定至倘甸至寻甸2个项目60公里,计划完成投资85亿元。
2.县县通高速项目1项。续建楚雄(经牟定)至大姚高速公路78公里,计划完成投资130亿元。
3.路网互联互通项目1项。新建永金高速永仁至大姚段高速公路56公里,计划完成投资89亿元。
4.国高网联接线项目1项。新建禄丰至长田高速公路30公里,计划完成投资34亿元。
(三)有序推进中长期规划项目
1.积极开展楚雄市东南环线、永金高速双柏至新平段高速公路2个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十三五”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2.适时启动元谋(经大姚)至宾川、牟定(经元谋)至金沙江、楚雄市西南环线、南华至姚安4个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
四、有关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高速公路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摆上日程抓紧抓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州级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做好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项目规划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具体问题。
(二)做好规划衔接
加强全州高速公路规划与《云南省道网规划(2014—2030)》的衔接,扎实做好规划修编工作。强化规划引领,严格规划控制,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不得随意更改规划。同时,州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要做好高速公路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的衔接工作,实现多规合一,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快前期工作
州发改、交通、国土、环保、住建、水务、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协调,由各对口部门确定专人负责与省级相应部门跟踪衔接协调,全力加快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十三五”续建及计划新开工地方高速公路项目,2016年底全部完成前期工作并抓紧开工建设。
(四)抓实资金筹措
用活用好国家对国高网的支持政策和省级地方高速公路补助政策,全力争取我州重点项目纳入省级盘子,积极主动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国家财政部PPP基金和云南省交通产业基金对我州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支持。对州级承担的高速公路建设融资贷款的还本付息支出,纳入州级财政预算安排。利用国家发行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和信贷政策等,设立不低于30亿元州级交通建设基金支持地方高速公路建设。加大地方配套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公路沿线土地收储和合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州交投公司州级交通融资平台作用,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资产、PPP等融资方式,为我州地方高速公路建设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保障。坚持“投、融、建、管、营”相结合,确保实现建设资金本息全覆盖。
(五)积极招商引资
实行社会融资、政府筹资相结合的地方高速公路建设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项目包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国企、央企等的合作洽谈工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资建设高速公路。
(六)明确投入比例
根据云发〔2016〕19号文件精神,要求州级按照1000万元/公里以上的标准配套补助资金,与省级补助资金同步到位。“十三五”时期我州计划实施的地方高速公路需地方配套补助资金不低于22.4亿元。必须立足楚雄实际,根据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州县两级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合理分担机制,由州级和项目沿线县市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有关规定承担地方配套资金,即州级30%,县市70%,并按照县市类型差异化系数配套。
(七)注重成本控制
按照节约原则,在满足功能和确保质量安全的情况下,加强设计、施工等各阶段、各环节的管理,加强概算审查和工程造价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全过程成本控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项目成本。进一步明确地方高速公路联络线技术标准,州级行政中心原则采用一级路标准进行建设,县级行政中心原则采用二级路标准进行建设,乡镇、重要行政村原则采用三级路标准进行建设,县市要求提高标准建设的,按照“谁主张、谁承担,谁加菜、谁买单”的原则,负责承担超出标准的建设资金。
(八)抓好征地拆迁
高速公路沿线县市人民政府是落实征地拆迁、管线迁移、征地补偿安置、建设环境维护等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征地拆迁。州人民政府与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有关法律法规,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征地拆迁费用实行包干制,由州人民政府与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包干协议包干使用,严格控制在投资概算以内,一并纳入建设成本。
(九)严格建设管理
按照分级管理的事权原则,国家高速公路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实施监管,州人民政府作为地方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关,强化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立监管机构,配齐监管人员,为有效实施监管提供有力保障。全面推行高速管理施工标准化,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十)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对按时完成前期工作任务及征地拆迁工作的,给予表彰奖励。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强跟踪问效,实行经常性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未按期限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要限期整改。州监察局要依法依规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职履责情况进行监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跟踪审计,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创建品质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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